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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G70福银高速公路襄阳段改扩建工程FYXYSB-1标段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见详情 湖北 襄阳市
原文链接
地区
湖北 襄阳市
类型
招标公告
当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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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15
预算
185.68亿元
截止时间
2026-02-09 09:30
招标人
湖北交投福银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正文原文

招标条件 G70福银高速公路襄阳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国家公路网规划》和《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G70福银高速公路襄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286号)批准建设,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70福银高速湖北省襄阳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5〕801号)批复。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福银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起于襄阳市和随州市的交界处,顺接G70福银高速公路孝感至随州段改扩建工程,经枣阳市、襄州区(含高新区)老河口市、谷城县,止于谷城县石花镇谷城西枢纽互通立交,接G70福银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全长约153.3公里。 项目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起点至石庄枢纽段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单侧分离增建幅路基宽度20.75米;石庄枢纽至终点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1米,单侧分离增建幅路基宽度20.5米。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相关规定执行。 主线改扩建桥梁21722.7m/186座,其中特大桥12026.5m/5座、大桥5294.0m/22座、中桥2312.7m/37座、小桥2089.5m/122座。桥梁比14.06%,无隧道。 全线共设置互通立交16处,其中原位改扩建王城、枣阳东(枢纽)、枣阳、琚湾、襄阳东(枢纽)、郑岗、襄阳北、郜营(枢纽)、龙王、老河口、谷城等互通11处,新增梁集、自贸区、罗湾等互通3处,预留高庵(枢纽)石庄(枢纽)等互通2处;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11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3处、监控管理分中心2处,以及其他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85.68亿元,项目建设工期48个月。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负责G70福银高速公路襄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测,编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及监测总结报告,确保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2)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理,及时提交水土保持专项监理报告等各项资料、临时措施(包括临时拦挡措施、排水措施、苫盖措施、植被措施、沉砂池等)的影像资料和质量评定的原始资料;(3)提供本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宣贯、协助迎接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协助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开展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为FYXYSB-1标段。 计划工期:2160日历天,计划开工 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 2.3其他:预计服务期限(即计划工期)为2160日历天(其中施工期14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720日历天),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2026年2月,实际服务开始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投标人中标后应负责组建水土保持监测项目部和水土保持监理机构。水土保持监理机构为二级监理机构,即水土保持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水保驻地办履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并接受总监办的管理与监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承担水保监测咨询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成员;(3)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4)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3.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16日至2026年01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交投福银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建设大道与金漳大道交叉口往北300米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编: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10-5566066 电话:027-83308963 传真:电子邮箱:网址:开户银行:账 号:2026年01月15日 附录: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资质等级要求 FYXYSB-1 同时具备: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注: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并在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水保监测服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 1 )项资质要求;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 1 )和( 2 )项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5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业绩要求 FYXYSB-1 同时具备:1 、 近 8 年内完成过 1 项 里程不小于 30 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 2 、 近 8 年内完成过 1 项 里程不小于 30 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 注: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标有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 3 、 独立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第( 1 )和( 2 )项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仅认可其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同类别的业绩; 同一标段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由两家及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 4 、单个合同同时包含多个线性工程项目的,可分别计算业绩;单个合同同时包含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亦可分别计算业绩(联合体业绩认定条件须满足上述注的第 3 条要求) 。 5 、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 、 “ 近 8 年 ” 是指 201 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 前一日, 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 7 、本 业绩要求 中的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工程 。 8 、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 ” 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9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0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信誉要求 FYXYSB-1 1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 2 、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2 )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 4 )其他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 、本表中 “ 近三年 ” 是从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 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信誉声明 ” 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 、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号 人员 最低数量 最低资质要求 FYXYSB-1 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 1 同时具备:1 、高级工程师; 2 、 近 8 年担任过 1 个里程不小于 30 公里的线性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 水保监理负责人 1 同时具备:1 、 工程师 ; 2 、持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证书; 3 、 近 8 年担任过 1 个里程不小于 30 公里的线性工程的水保监理工程师或水保监理负责人。 注: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拟委任的 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 资历表 ” 、 “ 拟委任的 水保监理负责人 资历表 ” ,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 2 、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水保监理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水保监理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书、监理工程师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 3 、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 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 、 水保监理负责人 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要求:上述人员应同时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标有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且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 相关指标 ,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 4 、本业绩要求中的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工程。 5 、 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 2025 年 6 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主要人员 2025 年 6 月份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 、业绩认定时间要求:近 8 年指 201 8 年 1 月 1 日至 投标截止 前一日 , 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7 、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报 “ 主要人员简历表 ” 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 8 、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资历表 ” 、 “ 拟委任的水保监理负责人资历表 ” 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 9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0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 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投标人名称 [ 仅指: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 ] 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 2 )投标函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 3 )投标函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水保监理负责人资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 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②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5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 ( 2 )承担水保监测咨询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成员; ( 3 )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 4 )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5 )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实质性格式与内容不得改变。 6 投标报价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 7 资格评审标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效。 8 资质证书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9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至少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否则属于重大偏差:( 1 )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2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采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0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 、同时具备: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2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 、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5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水保监测服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 ① 项资质要求;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 ① 和②项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注: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11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 、同时具备:① 近 8 年内完成过 1 项里程不小于 30 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② 近 8 年内完成过 1 项里程不小于 30 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2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标有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 、独立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第①和②项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仅认可其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同类别的业绩;同一标段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由两家及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5 、 单个合同同时包含多个线性工程项目的,可分别计算业绩;单个合同同时包含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亦可分别计算业绩(联合体业绩认定条件须满足上述注的第 4 条要求)。 6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7 、“近 8 年”是指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 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8 、本业绩要求中的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工程。 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 2 、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2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 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 4 )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6 、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3 主要人员要求 1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 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 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① 高级工程师; ② 近 8 年担任过 1 个里程不小于 30 公里的线性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 2 ) 水保监理负责人 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① 工程师; ② 持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证书; ③ 近 8 年担任过 1 个里程不小于 30 公里的线性工程的水保监理工程师或水保监理负责人。 2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水保监理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 2 )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水保监理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水保监理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书、监理工程师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 3 )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水保监理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上述人员应同时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标有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且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 4 )本业绩要求中的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工程。 ( 5 ) 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 2025 年 6 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主要人员 2025 年 6 月份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 6 ) 业绩认定时间要求:近 8 年指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 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 7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报“主要人员简历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身份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 4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6 )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 7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8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9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5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 )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 2 )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 )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16 投标价格 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17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 2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3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1、 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 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 于重大偏差,按细微 偏差处理; 3 、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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