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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县城城郊移民安置点)总承包招标公告

见详情 广西 贺州市
原文链接
地区
广西 贺州市
类型
招标公告
当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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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10-18
预算
51192.43万元
截止时间
2017-11-15 10:00
招标人
富川瑶族自治县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正文原文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川瑶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县城城郊移民安置点)已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富发改投资[2017]9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川瑶族自治县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易地搬迁补助资金、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及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待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目招标编号:FCZJZB2017工字26号)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县城城郊移民安置点)总承包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FCZJZB2017工字 26号 建设地点: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川(信立)农产品物流园对面, 203省道西面。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 355536㎡(约533.30亩),总建筑面积为167786㎡。其中:易地扶贫搬迁住宅建筑面积为127450㎡,商铺面积18882㎡(含配套商铺面积为15912㎡,生活超市面积1570㎡,社区服务中心面积为1400㎡)。绿化架空建筑面积710㎡;本项目社区小学用地面积为36500㎡,总建筑面积18847㎡。其中综合楼1865㎡(含任课教师办公室和阅览室),教学楼8785㎡,学生宿舍1800㎡,食堂2147㎡,教师公寓4200㎡,门卫值班室50㎡,以及运动场建设、校园道路硬化、围墙、供水、供电、绿化工程等;本项目社区幼儿园用地面积为9003㎡,建筑面积为4908㎡。其中包括幼儿活动用房3660㎡,服务用房540㎡,附属用房708㎡。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51192.43万元。 合同估算价:39927.67万元。 工作周期: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具体节点周期要求如下:( 1)设计部分:①: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②:《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文本》通过审核后 10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给相关部门审批; ③:《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通过审批后 10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含预算)》给相关部门审核; ④:配套服务期:每自合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出具修改稿送其审核,具体服务期为为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毕之日止。 ( 2)施工部分:计划开工 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为900日历天,最终总工期以经审图备案的工程规模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计算确定。 2.2 招标范围:对项目概况描述范围的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 1)建设工程设计全过程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项目工程施工配合设计(含设计变更和优化); ( 2)经批复的建设内容涵盖的施工建设总承包 (含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2.3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 2.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各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 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设计方成员拟派):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3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 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3人。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1 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 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 2个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 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 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还 须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 0 分,由潜在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 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 (不含技术资料) ,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1月15日10时00分 ,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服务单位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4-5268001 、 0774-5267896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 85号 联系电话:0774-7893153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新行政中心 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邮编:542700 邮编:542899 联系人:杨永 联系人:邓微微 电话 /传真:186-77489500 电话/传真:0774-5137829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2017年 10月18日 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牵头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成员二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且投标保证金由 (某成员单位名称)缴纳。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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