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州市实验学校学苑校区新建教学楼项目监理 己由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锦发改发 [ 2025 ] 151号 、 锦发改发 [ 2026 ] 3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本级预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 ,招标人为 锦州市实验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为 辽宁万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锦州市实验学校(学苑校区)院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原址新建项目,拆除原5层建筑面积为4502㎡的宿舍楼一栋,新建教学楼1栋,共6层,新建教学楼规划用地面积3046㎡,基底面积1126.60㎡,总建筑面积7146.30㎡;建设30个标准班和14个多功能教室,用以满足7、8、9年级教学需求,每个标准班50名学生,可容纳在校生15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