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或至合同框架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如合同有效期已届满,但合同履行金额未达到合同上限金额,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无异议后,可延长合同有效期至合同上限金额执行完毕;本项目不含税采购金额为 1336.60 万元, 本项目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 13% ,含税采购金额约为 1510.36 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税率如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