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随州段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随州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6〕7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和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咨询(含地勘监理及安全性评价)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随州市 建设规模:项目主线起于湖北省随州市随县草店镇鄂豫界,顺接拟建的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河南信阳段,经殷店镇、万和镇,止于随州市随县吴山镇随州与襄阳市界处,顺接同步建设的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襄阳段,全长约76.4公里。 项目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全线设置草店、殷店、月亮堰(枢纽)、万和、吴山等互通5处,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以及其他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5.11亿元,建设工期36个月。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随州段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咨询(含地勘监理及安全性评价)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本项目全线范围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屋建筑、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环保、水保、景观绿化、防洪、交通组织、涉铁及其他专项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工程量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等提供咨询、审查服务工作,提出施工图设计优化意见,向招标人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咨询及审查意见,直至全部设计文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并负责项目相关后续服务。设计审查单位(即本招标项目中标人)应对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进行独立的审核和评估。根据《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B05-2015)负责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总体评价和设计要素评价,最终出具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查会审查。 (2)负责项目全线范围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屋建筑、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环保、水保、景观绿化、防洪、交通组织、涉铁及其他专项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阶段详勘监理工作,对勘察单位的勘察质量、进度、中间性资料检查和详勘外业工作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并编写监理报告; (3)提供相关咨询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详勘咨询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报告(含施工图工程量审核报告、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安全性评价报告、必要的技术设计文件咨询报告、全部工作完成的最终总结报告。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为HXSZSJDK-1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 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2.3其他: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文件投标函中的“服务期限”。预计服务期为1095日历天,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实际服务开始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3.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2)本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单位(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代厅咨询审查单位(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与本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单位、代厅咨询审查单位具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4月04日至2026年04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
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
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交投和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厉山镇杨林路与利民路交叉处随县交通运输局108室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编: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负责人:张雄胜;联系人:陈乾 电话:0722—3256609 电话:
027-83863949 传真:电子邮箱:网址:开户银行:账 号: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电话:
027-83460346 传真:027-83460346 邮政编码:430030 2026年04月03日 附录: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等级要求 HXSZSJDK-1 同时具备: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为范本的固定格式无法编辑,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与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为准。 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HXSZSJDK-1 近 5 年独立完成过 1 条里程不小于 30km 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 注: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出具:① 合同协议书; ② 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 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 2 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指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的,仅计算一次;单个业绩中含有多条满足要求的高速公路业绩,可按多条高速公路业绩计算。 4 、若合同协议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5 、近 5 年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 前一日,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6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7 、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8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 、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 2024 年度 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 》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 D ;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4 年度 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中,信用等级也未被评定为 D ; 5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2 )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 4 )其他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 、本表中 “ 近三年 ” 是从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信誉声明 ” 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同时具备:1 、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 、近 5 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 1 条 30km 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 设计咨询负责人 1 同时具备:1 、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 、近 5 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咨询负责人完成过 1 条 30km 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 地勘监理负责人 1 同时具备:1 、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 、近 5 年内作为 项目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 完成过 1 条 30km 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或地勘监理工作。 注: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 “ 主要人员简历表 ” ,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 、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出具:① 合同协议书; ② 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 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 4 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主要人员任职情况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4 、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指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的,仅计算一次;单个业绩中含有多条满足要求的高速公路业绩,可按多条高速公路业绩计算。 5 、若合同协议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6 、近 5 年是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7 、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 2025 年 9 月 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8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地质、工程勘察、水文地质、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岩土工程专业。 9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主要人员简历表 ” 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0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a. 投标文件封面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b. 投标函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c. 投标函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报价清单、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 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②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5.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至少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否则属于重大偏差:( 1 )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2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采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 联合体投标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 报价唯一 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8.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效 9. 资质证书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10. 资质条件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为范本的固定格式无法编辑,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与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为准; 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6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7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注: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11. 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 、近 5 年独立完成过 1 条里程不小于 30km 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 2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②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 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 2 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指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的,仅计算一次;单个业绩中含有多条满足要求的高速公路业绩,可按多条高速公路业绩计算; 5 、若合同协议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6 、近 5 年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 前一日,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7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8 、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12. 信誉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 、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 2024 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 D ;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4 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也未被评定为 D ; 5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2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近三年”是从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 4 )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7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13. 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 2 )近 5 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 1 条 30km 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 2 、设计咨询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 2 )近 5 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咨询负责人完成过 1 条 30km 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 3 、地勘监理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 2 )近 5 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完成过 1 条 30km 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或地勘监理工作。 4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 2 )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 3 )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②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 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 4 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主要人员任职情况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 4 )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指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的,仅计算一次;单个业绩中含有多条满足要求的高速公路业绩,可按多条高速公路业绩计算。 ( 5 )若合同协议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 6 )近 5 年是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 7 )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 2025 年 9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 8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地质、工程勘察、水文地质、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岩土工程专业。 14. 投标人身份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 4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6 )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 7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8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9 )本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单位(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代厅咨询审查单位(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 )与本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单位、代厅咨询审查单位具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5.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价格 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16.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 )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 2 )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 )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17.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2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 3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1 、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 、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 、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