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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安阳县瓦店镇人民政府安阳县瓦店镇30个行政村暨集贸市场垃圾清运项目-成交公告

见详情 河南 安阳市
原文链接
地区
河南 安阳市
类型
中标结果
当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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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30
中标/成交金额
185.89万元
截止时间
中标结果
采购单位
安阳县瓦店镇人民政府

正文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安县磋商采购-2026-2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瓦店镇人民政府安阳县瓦店镇30个行政村暨集贸市场垃圾清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 5、评审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安县磋商采购-2026-2-1 安阳县瓦店镇镇区范围内30个行政村暨集贸市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安阳广润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瓦店乡瓦店集村466号 1,837,200.00 元 评审总得分:91.67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安阳县瓦店镇人民政府安阳县瓦店镇30个行政村暨集贸市场垃圾清运项目 见磋商文件 2年 见磋商文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改娣、张鸿雁、刘东阳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21,69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 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县瓦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阳县515国道府前路 联系人:李刚 联系方式:13707664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东工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福九鼎锅炉三楼 联系人:孙方方 联系方式:15670783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方方 联系方式:15670783588 温馨提示:如需参加本项目投标,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本页面招标文件仅供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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