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本次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口岸进境免税店招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将由招标单位和中标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负责实际经营;现招标单位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出国内专业的免税经营商,并获取合理的场地经营权转让收益;1.项目简介: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口岸进境免税店批复总面积为 60 平方米;招标单位与中标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出资成立运营公司;合资经营期限为 10 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条件,使得免税店业务无法开展,则《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保底租金单价 1 元 / 天 / 平方米,营业额提成比例 10%;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国有或中外合资企业;b) 已在境内经营或投资免税店;c) 近三年无严重违规违法行为,依法纳税;d) 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竞投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