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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石林风景区电动车观光旅游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剩余20天 云南 昆明市
原文链接
地区
云南 昆明市
类型
招标公告
当前状态
剩余20天
发布时间
2026-04-08
预算
1919.85万元
截止时间
2026-04-29 09:00
招标人
部分完成

正文原文

项目名称:石林风景区电动车观光旅游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c17fbca9-de8b-4f32-a045-d8195ce2c362 资金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c17fbca9-de8b-4f32-a045-d8195ce2c362 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919.85万元,建安工程费约1598.72万元 c17fbca9-de8b-4f32-a045-d8195ce2c362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4-08 1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0871-67746802 备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 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1.1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1.2联合体投标的,只需由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即可。 2、本项目招标计划于2026年02月14日发布;招标文件预公示于2026年03月31日发布。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石林景区电动车游览观光有限公司 经办人:刘老师 办公电话:0871-6620661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工 办公电话:0871-67169993 移动电话:1398763445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100202600275001001 标段名称:石林风景区电动车观光旅游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4-15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4-29 09:00 开标地点:石林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598.7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及后续施工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伴随服务,设计成果须经过招标人认可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及许可。 (2)施工部分:完成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核的施工图全部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招标工程设计施工图中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图预算、建安工程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工程。并完成相关服务内容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负责,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设备采购及安装:本项目涉及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相关服务内容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设备的质量、安全、工期等负责。 (4)雕塑及美陈部分:文化艺术构件(含雕塑、装置、导视、景观标识等)、定制制作、结构支撑及现场安装调试等。配套设施:配套基础、预埋件、雕塑美陈区域配套电气管线敷设、及智能化接口等。美化呈现:含整体景观打造、铺装、灯光、LED显示及氛围营造与效果优化等。 注:①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及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投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②如因政策或上级主管部门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不实施、延期实施或实施工程量不足预估工程量,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昆明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风景区内,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2)联合体应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订立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 项目负责人资格:(1)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聘用证明或承诺)。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聘用证明或承诺),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未对业绩作要求。 其他: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规〔2019〕2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 3.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3.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投标人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 3.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聘用证明或承诺)。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聘用证明或承诺),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8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聘用证明或承诺),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 注: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9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由牵头人提供)。 3.10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初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财务要求管理规定执行。(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1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3)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认定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4)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承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8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04-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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