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原文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高峰校区一期工程 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发改社会 〔 2023 〕 31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二标段的施工图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万州经开区灵凤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一期二标段建设项目属于多层公共建筑,项目总用地约 16603.73m 2 ,总建筑面积 29241.97m 2 ,总计容建筑面积 27859.8m 2 。本次建设范围为 10#-12#实训楼,16#甲类危险品库房,其中16#为单层建筑,10#-12#为多层建筑。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1114592 00.00 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114592.00 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要求。施工阶段的全部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补充设计、设计变更、技术指导等)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的办理并获得相关审核批部门的批复,配合完善竣工资料以及工程结算工作,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服务等 。 2.5 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 2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后10天内按照审查意见提交通过审查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设计成果文件提交需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4-13 17:00:00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6-04-14 17:0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4-29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振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双河口街道经开大道5号3号楼5楼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玉龙路140号5-6 邮 编:项目负责人:黎裕 项目负责人:崔红松 电 话:13996540463 电 话:18723343600 传 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 号:监督部门: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23-67575878 2026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