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H26-210921-00019 二 、 项目名称:阜新县2025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文化广场维修维护)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县2025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文化广场维修维护)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盛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双台子乡新发堡村七队 中标(成交)金额:1,549,000(元) 评审总得分:96.2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县2025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文化广场维修维护)建设项目 工程类 名称:阜新县2025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文化广 场维修维护)建设项目(B08990000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施工范围:阜新县2025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文化广 场维修维护)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项目经理:张国东 执业证书信息:辽221212105006 五、评审专家(单一 采购人员)名单:桓寰、孟洪艳、曲守智(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县2025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文化广场维修维护)建设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制定。不包括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合理低价的编制和中标价格修正等与造价咨询服务有关的费用,按差额累进法计费,根据项目难易程度、中标(成交)金额大小可上下浮动20%;单次开评标项目收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特殊行业收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阜新镇北环路107号 联系方式:
0418-8827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蓝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99-7-202(西山街道) 联系方式:
0418-282699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418-282699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阜新县2025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文化广场维修维护)建设项目.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县2025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文化广场维修维护)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盛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png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JH26-210921-00019 二 、 项目名称:阜新县2025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文化广场维修维护)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县2025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文化广场维修维护)建设项目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双台子乡新发堡村七队 中标(成交)金额:1,549,000(元) 评审总得分:96.23(分) 1.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png Notice Type:结果公告\nProject Code:XX26-210921-0077\nDistrict: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nPublish Date:2026-04-09\nDeadline:2026-04-10\nBuyer/Publisher:辽宁蓝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Agency:于明明\nState:已发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县2025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文化广场维修维护)建设项目 工程类 名称:阜新县2025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文化广 场维修维护)建设项目(B08990000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施工范围:阜新县2025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文化广 场维修维护)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项目经理:张国东 执业证书信息:辽221212105006 五、评审专家(单一 采购人员)名单:桓寰、孟洪艳、曲守智(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县2025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文化广场维修维护)建设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制定。不包括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合理低价的编制和中标价格修正等与造价咨询服务有关的费用,按差额累进法计费,根据项目难易程度、中标(成交)金额大小可上下浮动20%;单次开评标项目收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特殊行业收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