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1-640521-60-01-84872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储能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
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渠口农场,宁夏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本期招标设备供应需要考虑后 续扩容至200MW/800MWh的预留 接口及技术条件。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宁夏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 储能系统设备制造、出厂前试验、包装、运输、现场交货等。产品数量、技术规格和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1)本次招标范围为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装,设备调试,配合竣工验收,并配合协调并网验收合格手续等,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电池簇、PCS、EMS、干式变压器、直流汇流设备、集装箱及箱内配套设施(如温控、通风管道、配电、消防、安防、照明、材料等,同时考虑防火阻燃要求)、储能系统设备间电缆及通信线缆等设备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指导安装、现场调试、性能试验、配合交接试验、配合相关单位验收等。现场设备交接试验由招标人负责完成,投标人进行配合。 其中电池簇包含储能电池、电池插箱、电池管理系统(以下简称BMS)和电池架、高压箱、配套附件及直流电缆。储能电池采用全新磷酸铁锂电池。 此外,投标人应提供储能系统相关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各设备布置图、电气连接图、通讯系统图及其它供货范围内的图纸。 本次招标采用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 (2)
本项目中储能系统35kV高压侧之间至并网点电缆及附件由招标人提供并敷设、安装。 一次分界点:储能系统集装箱内设备之间、集装箱与集装箱之间的电缆及附件(含终端)由投标人提供,储能系统至招标人其它厂家供货设备间的电缆及附件由招标人负责提供,所有电缆的敷设、接线以及系统调试等其它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二次分界点:投标人供货的储能系统设备之间的电缆、通讯线缆及附件由投标人提供,储能系统至招标人其它厂家供货设备间的电缆及附件由招标人负责提供,所有电缆的敷设、接线以及系统调试等其它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调试分界:投标人应按照当地政府部门及地方电网公司要求,配合竣工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消防验收、配合协调并网验收合格手续等工作,验收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2.3 交货地点:宁夏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货方式: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2.5 交货期:143 天 , 开始交货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2026年9月30日完成全部设备交货。 注:开标一览表中的工期指的是交货期,即:首批设备计划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5日,交货期内交货进度须连续均衡,并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交货批次及数量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2.6 合同签订方式:本次招标设备(材料)为《宁夏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设备内容,由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主体招标并确定中标人。合同履约由 EPC 总承包单位作为采购方与中标设备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及支付合同价款,并完成相应设备(材料)的到货、储存、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需提供承诺);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需提供承诺)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施工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 注:投标人如未按照上述第(4)条要求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的,将否决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电芯、PCS、EMS)主要部件中至少一个核心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 CNAS 或 CGC 或 CQC 等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
3.2.2 投标人具有 CNAS 或 CGC 或 CQC 认证的报告并提供本次投标所使用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电池、模组必须具有国家认证的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6276-2023要求的型式认证报告。
3.2.3 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具有累计不低于 5 GWh 储能系统集成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容量、签订 等关键内容,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合同履约发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09日至2026年4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 、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0955-5021370。
本项目招标公告有异议,请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 宁夏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或 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 提出质疑,法定期限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中宁县 联 系 人:乔木
电 话:0951-689718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 B 座写字楼 25 楼 联 系 人:杜刚
电 话:15719588290 [A6400000141100848001001]宁夏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NX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