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建区东部、建成区西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工程项目 已由 包头市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建区东部、建成区西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大庙沟防洪连接桥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建区东部、建成区西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工程项目 2.3招标规模:计划修建横跨大庙沟桥梁引道,位于装备园区新规划区滨河大道中段,分别与滨河西路、滨河大道连接,桥梁采用4孔20米预应力钢筋混凝预制小箱梁桥,单跨为20米,桥梁长度80米,引道及衔接段长度27.28米,桥梁宽度12米,桩接盖梁桥台,盖梁柱式墩,基础为钻孔灌注桩基础。同时配套交通工程、亮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项目计划投资:11200.0万元 2.5标段划分:标段编号 B1502002026032501001001 标段名称 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建区东部、建成区西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大庙沟防洪连接桥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桥梁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 800.0 工期(日历天) 18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并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④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财务、信誉等其他要求需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全部满足;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⑤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 注: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件如遇过期,未做或正在办理延期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发布的延期通知或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或相应文件)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并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④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财务、信誉等其他要求需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全部满足;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⑤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 注: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4.其它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27 18:00 至 2026-04-0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4-17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nmgztb.com.cn) 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青创路37号 联 系 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
18504729901 招标代理: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07室 联 系 人:邢女士 联系电话:
0472-2773316 行业监管: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校园路1号 联 系 人: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472-5243979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 投标操作须知 2026-03-27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