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原州区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固原市原州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关于原州区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及原审批发〔2025〕63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固原市原州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 估算投资 11100万元 ,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地方财政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固原市原州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五标段、六标段重新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闫关村、黄堡村; 2.2 建设规 模及内容:五标段建设内容 包括田块整治工程亩,修筑田埂;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机深耕),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 六标段建设内容 包括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机深耕),田间道路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管道工程,调蓄池维修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为 本项目初步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招标 ; 2.5 标段划分:本次重新招标为施工五标段、施工六标段,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原州区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五标段(张易镇闫关村+张易镇-黄堡村); 原州区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六标段(张易镇闫关村-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考核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多个标段投标, 但 每套项目管理机构最多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施工 五标段、 六标段请于 2025年 12 月 28 日至 202 6 年 1 月 5 日 ,持 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202 6 年 1 月 1 9日 9 时 00 分; (开标时间以招标公告为准);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固原市原州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 地 址:固原市九龙路瑞丰大厦广元写字楼 713室 邮政编码:756000 联 系 人:马红丽 联 系 人:潘秋霞 电 话:18195473566 电 话:18395144772、0954-2689736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固原市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954-2031095 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