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NZJC2026-FW(HK)-018
采购人:海南省商务厅 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第 1 页 政府采购电子采购活动须知 电子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适用
本项目电子采购活动。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 “ 智慧云平台 ” ),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 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当自行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下载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 作。
1 、数字证书( CA )及电子签章
1.1 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智慧云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 CA )及电子签章(以下简称 “ 证书及签章 ” ),进行系统操 作。使用证书及签章登录智慧云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 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1.2 供应商应当加强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 商应当严格管理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止非授权操作。
1.3 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 正常使用。
1.4 供应商需确保在开启时证书或电子签章在有效期内,若供应商证书或电子签章即将到期或已过期,供应商数字证书或 电子签章在续期后务必在开启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 2 响应文件制作、密封
2.1 供应商应使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签章、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 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任何修改、压缩、解压等操作。
2.3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 章和加密。
2.4 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 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标记、签章和加密。
3 、响应文件递交 3.
1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且取得投标( 响应)回执。响应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 3.
2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影响等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 、提交时间,建议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上传响应文件。
4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 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文件响应,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成功递交响应文件。
5 、关于 “ 全称 ” 、 “ 供应商代表签字 ” 及 “ 加盖单位公章 ”:5.1 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 “ 全称 ” 和 “ 供应商代表签字 ” 的内容请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完成签署。
5.2 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 “ 加盖单位公章 ” 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 CA 数字证书完成,否则响应无效。
5.3 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 5 点第
5.2 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供应商代表未签 字等情形,不视为响应无效。 第 2 页
1 、开启
1.1 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供应商使用 “ 投标客户端 ” 编制、签章、生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同一版的备用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留存,涉及 “ 加盖公章 ” 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 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在解密时限内完成全部已响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 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如在开启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会同采购人决定是否允许供应 商导入备用响应文件继续开启。
1.2 现场网上方式(供应商需到现场) 供应商使用 “ 投标客户端 ” 编制、签章、生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同一版的备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刻录、存 储,涉及 “ 加盖公章 ” 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供应商必须保证电子存储设备能够正常读取备用响应文件,电子存储设 备( U 盘或光盘)表面、外包装上应简要载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等信息。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
本项目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启。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 书完成全部已响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如在开启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会同采购 人决定是否允许供应商导入备用响应文件继续进行。
1.3 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视为供应商不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 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3 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备用响应文件的。 4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的。 5 使用数字证书无法解密响应文件的。 6 供应商因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能解密的。
三、特殊情形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1 、智慧云平台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2 、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智慧云平台实施的;
3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 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 第 3 页 第一章 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 受 海南省商务厅 的委托,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对 2026 年海南自由贸易港全球产业招商大会第三方会务服务项目 项 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编号:HNZJC2026-FW(HK)-018
2.项目名称:2026 年海南自由贸易港全球产业招商大会第三方会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40,000.00 元 壹佰玖拾肆万元整
5.采购需求:详见 “ 第三章
”
6.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1:1 、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 “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可自行提供获取文件 开始时间之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2 、供应商在参加
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以及与
本项目类型相关的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承 诺函格式自拟);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1.时间: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北京时间)。
2.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磋商文件 登录海南省 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文件获取 ,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3.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载方式获取。 第 4 页
1.截止时间: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照海南省政府采购 智慧云平台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2.地点: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
1.时间: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
2.地点: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 注:以上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发出的采购信息为准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财政部和海南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关于 CA 办理和使用 根据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相关规定,本平台实行 CA 证书办理厂商开放原则,不指定特定 CA 服务商。
1.请登录海 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门户,在 " 办事指南 " 栏目查看《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手册》;
2.各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业务需 求,结合所选 CA 证书的适配性要求,自主选择通过平台认证的 CA 厂商办理;
3.办理完成后,请严格遵照手册指引完成证书 安装及电子签章配置。
1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分网(海南省政 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网址 https://ccgp-hainan.gov.cn/ )。关于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 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 、供应商须在海 南政府采购网 (https://ccgp-hainan.gov.cn/) 中的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注册并完善信息,然后下载参与投标项目 电子招标文件(数据包)及其他文件;
3 、电子标:本项目采用全程电子化操作,必须使用投标工具 下载专区下载 制作电子 版的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 (http://www.qqsoftware.cn/hnzc-cfca) 进行签字和加密,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登录系统 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请拨打以下热线电话:热线一:4001691288;
本项目需使用 CA 锁 , CA 数字证书认证咨询电话:16689683721 ;
4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但开标前必须进 入电子开标大厅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无效投标),远程按时参加在线开标解密即可;
5 、注意事项:电子标采用全程电子化 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政府采购网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
6 、采购项 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 政策。
1.采购人信息:海南省商务厅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9 号省政府办公大楼 2 层 邮编:/
联系人:王女生
联系电话:0898-65336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第 5 页
地址:长沙市湘府路 117 号金典商务中心 5 栋 1202-1212 房 邮编:/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898-66779927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1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ccgp.gov.cn 。 2 )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分网(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s://ccgp-hainan.gov.cn/ 。 ※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分网(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 )有关
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 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
采购包 1:1,940,000.00 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 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2.评审方法
采购包 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四章)
3.是否接受联合体
采购包 1:不接受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 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 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 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 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第 6 页
4.磋商保证金 不收取保证金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子投标保函(保险)形式提供,供应商可通 过 " 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https://ccgp-hainan.gov.cn/zcdserv ice/zcd/) 在线自行办理,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 1:不缴纳
6.响应有效期 60 天
7.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 / 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计价格【 2002 1980 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取费标准的 79% 计取。
8.成交结果公告 1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ccgp.gov.cn 。 2 )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分网(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s://ccgp-hainan.g ov.cn/ 。 ※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分网(海南省政府 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9.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 现场考察 不组织
10.是否召开启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
11.是否允许分包
采购包 1:不允许分包;
12.成交人确认方式 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13.成交候选人数量
采购包 1:3 名
14.成交人数量
采购包 1:1 名
15.质疑方式 书面方式(详见第二章第
9.4 条)
16.项目兼投不兼中规则
本项目可兼投 1 包,
本项目可兼中 1 包 第 7 页
2.1 术语说明 2.1.1 “ 采购机构 ” 指本次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 2.1.2 “ 采购单位 ” 指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甲方。 2.1.3 “ 供应商 ” 指按磋商文件规定取得磋商文件并参加交易活动磋商的供应商。 2.1.4 “ 成交人 ” 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1.5 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1.6 标注 “★” 的要求和条件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条款。
2.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 本次采购活动 ”
2.3 合格的供应商
2.3.1 供应商资格条件 2.
3.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或 “ 营业执照 ” ;供应商是事业单 位的,提供有效的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 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要求提供的资料须 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文件中涉及要求提 供 “ 法定代表人 ” 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 “ 负责人 ” 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17.其他说明 1 )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98- 66779927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街道五指山路和谐家园 2 单元 701 房 邮 箱:zhongjihk@sina.com 。 2 )委托授权代表人的代理权限:委托代表人只能代 表委托人处置投标活动中的一般事务。提出质疑、投诉等特殊事项,必须经法定代表 人的特别授权。 3 )既有货物又有服务或工程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政府采 购有关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拟采购项目是货物、工程还是服务项目。享 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 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 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采 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 5 )本采购项目是:服务项目。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 》( 详见附件),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7 )为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 ,本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给予小微企 业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 8 )
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费用,账户如下:收 款单位: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 银 行账号:8989 0148 2610 688 9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 交最终报价的响应报价明细表(加盖公章),该明细表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 8 页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商业信誉、财务会 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5 )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 购网( 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3.1.2 满足第一章 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 “
2.3.
1.1 条款外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第四章特定资 格审查。
2.3.2 未为
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2.4 磋商费用
2.4.1 代理服务费详见第二章须知前附表
2.4.2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5 现场考察、答疑会
2.5.1 现场考察(如有),采购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报名的潜在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组织时间、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
2.5.2 答疑会(如有),采购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召开答疑会。(组织时间、地点、联系 人、
联系电话: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
2.5.3 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和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2.5.4 除采购单位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
2.5.5 采购单位在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中所提供的信息,供潜在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单位不对潜在供应商现 场考察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6 遵循标准
2.6.1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文字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 件或印刷文献是其他语言,应附有相应的中文翻译本。
2.6.2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 磋商文件的组成
3.1.1 磋商文件由六部分组成,包括:第一章 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第四章 评审方法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3.1.2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 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3.1.3 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 ,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负面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第 9 页
3.2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项或磋商文件构成要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以便获得文件补全。
3.2.2 磋商文件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将以法定网站上公 告的方式通知。(网址详见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
3.2.3 当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等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2.4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更正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并按澄清和更正文件 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3.2.5 为了给供应商合理的时间修改和调整,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 ,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 写明。
4.1 响应文件的组成
4.1.1 供应商应按不同采购包分别编制响应文件。
4.1.2 响应文件应按 “ 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 要求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报价
4.2.1 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4.3 磋商保证金(如有)
4.3.1 磋商保证金是参加
本项目磋商的必要条件,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详见 “ 第一章 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 ” )。
4.3.2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4.
3.2.1 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磋商 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提交磋商保证金。 4.
3.2.2 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可在磋商文件载明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 保函服务 ” 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响应文件 中,否则视为未提交磋商保证金。 4.
3.2.3 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
4.3.2 条第 4.3.2.
1 、 4.
3.2.2 点 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4.3.3 若供应商不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4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4.4.1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了采购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4.2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4.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 )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2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或拒绝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3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 )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向采购人、采购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 )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 的。
4.5 磋商有效期 第 10 页
4.5.1 磋商有效期为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详见第二章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
4.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 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报价,磋商保证金将在规定期限内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无需也不 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须相应延长磋商有效期。受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4.6 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签署
4.6.1 响应文件的编制 4.
6.1.1 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中 “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 部分的要求组织编写,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 成部分。 4.
6.1.2 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传指定格式 的响应文件。 4.
6.1.3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其真实、合法身份和连续经营的相关证明文件。 4.
6.1.4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证明文件。 4.
6.1.5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其所投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4.
6.1.6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而且合法有效,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4.
6.1.7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完整表达履行本采购项目的相关工程清单、技术方案、方法和措施,及证明其成交后具有 良好履约能力的说明材料。 4.
6.1.8 其他供应商需要补充的材料。
4.6.2 响应文件签署 4.
6.2.1 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和使用单位公章。
4.6.3 本磋商文件第六章 “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 中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的资料,响应文件中必须签名或盖章。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4.6.4 磋商文件中《报价表》、《明细报价表》(若有)、《技术响应表》、《商务响应表》等要求盖章的文件需单位加 盖公章。
4.6.5 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除了需加盖单位公章外,还需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6.6 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逐页盖章 , 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5.1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1 递交方式及地址:详见 “ 第一章 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 ” 。
5.1.2 递交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开标(报价)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