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 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目前已承接省内多个物业食堂项目维修服务工作。食堂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处于高温及潮湿环境,导致部分厨房设备(如灶头、消毒柜、压缩机及控制器等)经常出现能效下降或损坏情况,为确保食堂正常供餐,保障食品安全与生产安全,食堂设备需进行日常维修及定期(季度)进行清洗。
1.2采购内容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不含税)(万元) 备注 1 食堂设备日常维修及清洗 项 425 30 含(1)配件类(2)维修类(3)
服务类; 详见:附件 1:价格清单 附件 2:技术规范
本项目是集中采购,采购数量为预估采购量,实际采购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预算额度(不含税):¥300,000.00元
1.4实施时间/到货时间/保修期限要求:签订协议之日起/按订单要求/按各物资品类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5框架协议有效期(如有):12个月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折扣限价为95%,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3应答人至少须具备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前累计金额不少于30万元(不含税)的同类业绩(厨房配件、维修及服务);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扫描件(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备查)。业绩项目清单须按金额从高到低排列,(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对应采购订单,提供合同(或订单)对应发票扫描件及查验结果。业绩计算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合同以签订 为准,框架以订单签订 为准。);
2.4应答人拟派的压缩机冷凝机组安装维修人员需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项目: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5应答人拟派的燃气设备安装维修人员需具备燃气行业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6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和黑龙江省级负面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2.7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2.
7.1满足应答须知及应答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7.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管理规定》、《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7.3应答人承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附件:技术规范》要求及相应行业规范和国家标准;
2.7.4 应答人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CMA或CNAS认证)出具的下列合格产品的检验报告:(1)消毒柜配套层架及篮筐检测报告; (2)压缩机冷凝机组检测报告; (3)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用控制器检测报告;
2.7.5 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工料、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等。其中:配件类单价包含运输、辅料、维修调试、人工及安装等一切相关费用;
服务类单价包含辅助清洁用品,工具及设备拆卸安装等一切相关费用;
2.7.6 应答人承诺能开具货物、服务二种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7.7 应答人承诺中选后满足如下服务要求:(1)接到采购订单后,要求1日内(含非工作日)到达施工现场,未按时到达每次扣履约保证金1000元,累计3次解除合同。 (2)未按甲方要求时限内完成订单,每次扣履约保证金1000元,累计3次解除合同。 (3)需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承诺统一着装及禁止在办公等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并保持施工及相关联区域环境卫生。 (4)提供的配件因质量问题,引起设备关联性故障或安全隐患,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5)履行合同时,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安全责任或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2.7.8 应答人承诺中选后,配送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省内哈尔滨市及大兴安岭地区;
2.7.9 保修期:供应商提供的维修配件验收合格后1年保修,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选方应当于发现质量问题之日起24小时内进行处理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中选方承担; 2.7.10以采购份额进行协议额度管控,协议到期后终止;采购份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采购份额尚未执行完毕,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执行期可在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最多延长12个月; 2.7.11 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按照管控金额的5%缴纳。中选人应于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法定假日除外)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中不得含有限制甲方正当考核权内容,不得含有如支付违约金需经仲裁或判决后支付等限制性条款,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该中选结果顺延或重新采购)在协议签订前缴纳。协议期满后返还(无利息); 2.7.12 违约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能履行相应工作职责,如违反合同中价格、质量、时效等相关约定,甲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罚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因乙方发生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此,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到期未付的合同款项,并没收剩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应予以进一步赔偿; 2.7.13 应答人承诺满足
本项目《安全生产协议》所有要求,并在中选后与甲方签署《安全生产协议》; 2.7.14验收及结算方式:(1)结算:甲方已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乙方根据《采购订单》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采购量以订单为准。按季度以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 (2)付款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及甲方要求,乙方需提供相应种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为订单总价100%,首次付款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02日17时00分至2026年04月0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请携带
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前来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许可证书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1室报名购买。(或可网络远程报名,邮件正文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所报名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并同时将报名所需资料以附件形式发送采购代理公司邮箱中。具体详情请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并获取报名表,未获取报名表报名无效。)。
4.3询比文件费用: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标书费可以直接汇款至采购代理公司账户,代理公司不接收超过购标截止时间到账的标书款。(标书费发票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开户名: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山支行 账 号:08059201040018651 邮 编:150080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非电子招标适用)
5.1.1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13日09时00分。
5.1.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1室。
5.1.3应答人需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及含电子版应答文件U盘(电子版应答文件为签字盖章版PDF文件,其内容须与纸质应答文件内容保持一致)。电子版应答文件的U盘要求拷贝一份word应答文件及excel电子版报价文件。邀请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持身份证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唱价。
5.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5.
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照应答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
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5.3请供应商注意工商年度报告中的登记电话及邮箱等信息是否为自己企业的联系方式,如发现与其他供应商的工商注册联系方式一致,后果自负。
6.样品的递交(如有)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适用。
6.2测试相关费用:本项目不适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1室
联系人:关先生、孙先生
电 话:0451-88880058、19121683777 电子邮件:cxzb1981@163.com
采购人: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
联系人:王经理 采购人
联系方式:18603651827 异议申诉渠道: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异议申诉电话:0451-88880058、19121683777 电子邮件:cxzb1981@163.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电话:18603651875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采购人: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