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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 (项目编号:HT0932026000014-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剩余14天 天津
地区
天津
类型
竞争性磋商
当前状态
剩余14天
发布时间
2026-04-03
截止时间
见详情
开标/开启时间
2026-04-17 09:30
项目编号
HT0932026000014-002
招标人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正文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0932026000014-002

项目名称: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6万元

最高限价:70.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70.6 70.6 其他咨询服务 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四)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①供应商报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提供2026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注: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 存档。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7日 到 2026年04月13日 ,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方式:凡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4月07日至2026年04月13 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往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招标业务三部)获取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1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如采用线上购买,需公对公电汇,汇入公司账户。 公司账号信息:开 户 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户:030206021930017118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楼支行 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财务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联系方式:23022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联系方式:1392095038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政男、刘广为

电 话:1392095038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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