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灵渠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评估文件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GLZC2026-G3-250025-GXYR
采购人:灵渠博物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怡瑞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 6 年 4 月 3 日 目 录 TOC \o "1-3" \u HYPERLINK \l "_Toc1524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PAGEREF _Toc15247 2 HYPERLINK \l "_Toc2145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PAGEREF _Toc21455 5 HYPERLINK \l "_Toc98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PAGEREF _Toc9821 5 HYPERLINK \l "_Toc12369" 第三章
PAGEREF _Toc12369 29 HYPERLINK \l "_Toc19145" 第四章 评标办法 PAGEREF _Toc19145 31 HYPERLINK \l "_Toc31615"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PAGEREF _Toc31615 35 HYPERLINK \l "_Toc384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3840 4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灵渠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评估文件编制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www.gcy.zfcg.gxzf.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GLZC2026-G3-250025-GXYR
2.项目名称:灵渠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评估文件编制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 (¥ 2200000 )
4.最高限价( 人民币 ):贰佰贰拾万元整 (¥ 2200000 )
5.采购需求: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1 灵渠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评估文件编制项目 1 项 完成 《灵渠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评估文件》 的 编制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 签订 且 采购方 提供所有 项目所需的 资料后18个月内 完成 灵渠申遗预评估文件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文物局授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时间:202 6 年 4 月 3 日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www.gcy.zfcg.gxzf.gov.cn)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应进行“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否则,将导致无法在线编制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元):0。
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解密、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4)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采购内容不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5)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6)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4.资格要求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注意事项:(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按照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投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投标人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 - 帮助中心 - 项目采购 - 广西电子招投标”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指南 - 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 - 帮助中心 - 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客服热线:95763或者0771-3381253)。 (3)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凭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2)各投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需下载使用新版客户端(以下简称“电子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zfcg.gxzf.gov.cn) - 办事指南 - 下载专区。
3)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 ,在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7.本 项目采购内容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8.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兴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3-6220651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渠博物院
地址:桂林市兴安县双灵路1号
联系方式:0773-62269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怡瑞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2号龙光·玖珑臺(一期)22#办公楼四层407号
联系方式:0771-318440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71-3184406 广西怡瑞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 6 年 4 月 3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灵渠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评估文件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GLZC2026-G3-250025-GXYR 2 5 投标人资格
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文物局授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6 参与电子投标的准备工作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 。 投标人按照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 。 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投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投标人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 - 帮助中心 - 项目采购 - 广西电子招投标”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6.2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指南 - 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 - 帮助中心 - 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客服热线:95763或者0771-3381253 。) 6.3 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凭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2)各投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需下载使用新版客户端(以下简称“电子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zfcg.gxzf.gov.cn) - 办事指南 - 下载专区。
3)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 ,在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 的 费用。 4 15 投标报价 15.1投标报价必须 按照 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5.2投标人必须就“
”中所有内容 作出 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 16.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7 17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要求 17.1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 必须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操作。 17.2投标人下载或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顺序以及“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 的要求,通过“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17.3投标人应按“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电子投标客户端”载明的“标书关联”功能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相应内容的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点击相应评审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审内容;如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相应内容,或者关联定位的内容与该评审项不符,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并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4电子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电子投标客户端”采用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个人CA认证证书签章,没有办理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个人CA认证证书签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响应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上传。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5投标人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后应当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将予以拒收。 8 17.6 供应商公章及签字
17.6.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法定主体 为 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
17.6.2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对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加盖公章的,均指采用CA认证证书签章。
17.6.3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个人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没有办理个人CA认证证书的,可以为手写签字的形式 。 9 18.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在线提交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后,投标人在必须在 “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自行下载投标回执 。 10 20.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通过“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在线解密、开标。 11 21 开标程序 2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 在线组织开标、解密开启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保持 “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 实时在线,并 通过“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 在线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如不 出席开标会议 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因投标人未保持实时在线,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2解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 ,通过“项目采购 - 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 时间 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在线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 2026 年 4 月 24 日上午9时30 分至 10时00分 ) 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通知 若投标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系统通知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系统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号开标 仓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现场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以电子邮件(以系统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的形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与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 在线 解密或解密失败、提供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解密失败、电子备份文件无效 ,或 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 文件 , 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21.3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投标文件。 21.4开启投标人报价文件,电子开标大厅记录显示并记录投标人投标报价表的投标报价、折扣(如有)等。 21.5投标人线上确认投标报价。 21.6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内容进行修正。 21.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特别说明:如遇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12 23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共5人。 13 24.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14 31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 等; ⑵查询截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 15 32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2.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 之日起五个 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之日起五个 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2.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2.3中标公告发布 时 ,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 16 33.1 履约保证金金额 无须缴纳。 17 34.1 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8 个工作日 内。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8 34.4 合同备案存档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 ,并 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兴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19 35.1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 人领取 中标 通知书前,向 采购 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采购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 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 〔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服务 类 收费标准收取。 20 37 编制依据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 财政部令第87号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等 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 。 21 38 监督管理机构 兴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6220651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灵渠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评估文件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GLZC2026-G3-250025-GXYR
2.适应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 用于 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 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定义 3.1“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 3.2“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3“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3.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
3.6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注“▲”项的条款以及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均属于实质性要求。
4.招标方式、评标办法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方式;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投标人资格
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文物局授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参与电子投标的准备工作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 。 投标人按照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 。 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投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投标人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 - 帮助中心 - 项目采购 - 广西电子招投标” ,查看 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6.2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指南 - 下载专区” ,或者 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 - 帮助中心 - 入驻与配置” , 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客服热线:95763或者0771-3381253 。) 6.3 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凭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 ,并 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2)各投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需 下载使用新版客户端(以下简称“电子投标客户端”) 。 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zfcg.gxzf.gov.cn) - 办事指南 - 下载专区。
3)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 。 在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可以 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 的 费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转包与分包
8.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8.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9.特别说明
9.1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 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 ,自己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9.2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10.质疑和投诉 1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
本项目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函”格式见附表1) 。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对于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 。 投标人在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前 ,应当 做好全面且详细的工作 。 代理机构不再受理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 10.2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 兴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 (“投诉书”格式见附表2) 。 10.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 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
联系方式:广西怡瑞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1-3184406 。通讯地址: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2号龙光·玖珑臺(一期)22#办公楼四层407号 。
11.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
; (4)评标办法; (5)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