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屏山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11-422828-04-01-459947(登记备案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宝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宝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容美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鹤峰县屏山旅游景区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建设应急通道(银珠寨栈道)及其配套安全设施。
1.栈道系统:新建应急通道总长约2500米,由五段组成,具体分段为:A线长99米、B线长1746米、C线长226米、D线长183米、E线长245米。栈道形式采用悬挑式钢结构,沿崖壁布置,栈道总宽度(含护栏)为2.5米,其中路面净宽不小于1.5米,满足应急疏散及担架通行要求。
2.应急避难平台(补给点):在沿线适当地段设置4-5处应急避难平台,每处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间距控制在500米以内,平台配备应急照明、应急电话、灭火器、急救箱等设施。
3.配套工程:包括安全护栏(高度不低于1.2米)、应急照明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应急广播系统、疏散指示标识、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及避雷设施等。
4.人行天桥:新建仿古景观人行天桥一座。桥体整体造型古朴典雅,采用仿木梁柱、坡屋顶、飞檐翘角等传统建筑元素,与周边自然山水相协调。桥面设置通透护栏、防滑铺装及照明设施,兼顾遮阳避雨功能。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主体骨架,外饰仿古构件,满足耐久、抗风、抗震等安全标准。天桥位于D线终点,高程651.15米,总长30米,宽6.5米(两侧进口宽4.5米),净空高度5米,净跨径7米,总面积16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及建设要求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
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验收等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不超过合同估算价)、安全等全面负责;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 合同估算价:33680000.00元
2.3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3368万元。其中工程费为3308万元,设计费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具备下述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投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任一方提供均可)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的 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个项目投资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
工程类设计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技术负责人:具备
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⑤拟派
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资料员等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施工员和技术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其余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5)财务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时间起算。(6)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尚在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者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者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7)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8)根据《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鹤政务发〔2023〕4号)》,
本项目
①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本公司“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等查询网站截图,改为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自主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②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
③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改为填写《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
④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
⑤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书面承诺。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②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4-04至2026-04-24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4月2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为集体议事定标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
联系人:刘开心、周锋 异议
联系方式:0718-6988977
备注:招标人:鹤峰县宝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九峰大道111号宝通新城A栋 代理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与金凤大道交叉路口东南侧恩施州商会大厦A座6层999号房 招标人邮编:445800 代理邮编:430000 招标人
联系人:孙荣华 代理
联系人:刘开心、周锋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5263289 代理
联系电话:0718-6988977 招标人
电子邮箱:代理
电子邮箱:招标人网址:代理网址:招标人开户银行:代理开户银行:招标人银行账号:代理银行账号:行政监督部门: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鹤峰县容美镇连升路10号 行政监督部门
联系人:/ 行政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0718-5282235 2026年04月03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