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 81号82号泊位改扩建工程 已由 连发改备〔 2025〕9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 81号82号泊位改扩建工程多维监控智能电子大棚系统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 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氧化铝、散化肥泊位(即 81# 、 82# 泊位)于 2016 年建成并投产运行,建设规模为 2 个 10 万吨级专业化泊位,原设计通过能力分别为 313 万吨和 318 万吨,设计吞吐量均为 300 万吨,满足氧化铝、散化肥的装卸船需求。为适应船舶大型化、深水化发展趋势,破解现有 81 号、 82 号 2 个 10 万吨级泊位无法满足 20 万吨级散货船靠泊需求,拟将现有 81 号 82 号泊位 2 个 10 万吨级专业化泊位改建提升为 2 个 20 万吨级散货泊位,泊位总长度维持 733m 不变,设计年吞吐量 1150 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为 1160 万吨。 为全面解决 该 泊位 等级提升后 生产过程中的环保痛点,同时推动港口作业向智能化、数字化转型,
本项目将同步开展 实施 环保设施 设备的 升级改造与智能系统研发建设 工作 ,实现环保达标、数据互通、流程联动的运营目标。
2.2招标范围 以打造沿海港口智慧环保示范系统 项目 为核心目标,遵循 项目批复的 设计图纸及技术规格书 等相关 要求,统筹开展环保设施设备改造与新增、智能系统研发与整合、数据支撑与智能化决策等工作,构建 “ 科研引领、软硬协同、闭环管控、 创新示范 ” 的智慧环保体系 ,整个项目的控制中心设置在场地内 802 仓库东南角中控室。主要招标 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基础研究:聚焦散货作业环保治理核心难题,开展针对性基础研究,形成可转化、可推广的科研成果。 1 )系统开展散货堆场起尘机理与起尘规律研究,结合泊位作业量、货种特性、湿度等多维度影响因素,建立相关数据库,可精准分析不同工况下粉尘扩散路径与浓度变化特征; 2 )构建多货种、多环境条件适配的含水率预测模型,通过实时采集环境数据与货种参数,及时优化堆场喷淋保湿方案,实现 “ 按需补水 ” ,从源头抑制粉尘产生; 3 )基于大数据分析精准定位堆场粉尘重点排放区域,形成粉尘污染热力分布图,为环保设备布局与智能管控提供科学依据; 4 ) 整合研究成果,形成港口领域 “ 环境监测 + 自动化治理 ” 一体化技术方案,推动科研与生产深度融合,为沿海港口同类场景提供技术参考。 ( 2 ) 软件整体架构:以基础研究为支撑,研发高性能智能系统,实现环保与生产系统深度融合、闭环管控。 1 )研发双重智慧环保管控算法,实现生产计划与环保措施的动态适配,确保作业效率与环保达标双赢; 2 )以智慧库场建设为核心打造数字孪生体系,融合泊位堆场位置、设备布局、环保设施等全要素数据,搭建可视化运营界面,支持环保与生产场景的模拟推演、优化调度,实现 “ 物理港口 ” 与 “ 数字港口 ” 实时联动; 3 )推动环保系统与生产系统协同共建、深度融合,打通数据壁垒,实现环保指标、生产状态、设备参数、物流信息等数据的互联互通、联动赋能,为堆场高效运营提供全方位数据支撑; 4 )通过实时监测环境及污染相关参数,智能触发防控指令,联动治理设备精准作业,同步记录治理过程数据,形成 “ 监测 - 预警 - 处置 - 复盘 ” 全流程 闭环 。 ( 3 )硬件部署:按照项目设计批复及技术规格书的总体要求,完成相关核心硬件设备的采购、安装、升级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软硬件系统无缝衔接 。 1 )精准感知设备部署:布设光散射法粉尘在线监测仪、贝塔射线吸收法粉尘在线监测仪,实现粉尘浓度实时监测,覆盖堆场、道路等关键区域;安装激光电子围栏监测设备与 AI 鹰眼识别系统,实现对堆场边界粉尘扩散、物料抛洒等异常情况的实时抓拍与智能识别,触发自动预警;配置无人机设备,开展定期空中巡检,弥补地面监测盲区,形成 “ 地面 + 空中 ” 立体监测 ; 2 )高效治理设备改造与新增:新增精准抑尘设备(固定式远程射雾器),结合原有雾炮喷淋设备的远程控制改造,实现覆盖全作业区域的精准抑尘;对现有洗车平台进行智能改造,加装车牌识别、自动喷淋、水量调节系统,确保进出港车辆的清洗达标;升级泊位现有喷淋除尘系统,更换高效雾化喷头并接入智能管控平台,实现作业区域粉尘浓度实时监测与喷淋精准启停 ; 3 )数据支撑与运维设备配置:配置高性能系统服务器,搭建本地数据存储与处理节点,同时与连云港港口大数据中心无缝对接,确保数据安全存储与高效传输;配套建设 本标段系统 设备运维管理系统,实现硬件设备运行状态实时监测、故障预警与远程诊断,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 4 )全流程工程实施与成果转化:覆盖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含临时工程)的全生命周期实施。 1 ) 开展二次深化设计,根据现场实际工况优化软硬件布局方案,确保工程可行性与实用性; 2 ) 完成硬件设备购置、应用系统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含设备安装基座、管线铺设、网络部署等),严格遵循施工规范与环保要求; 3 ) 建立系统及软硬件运维体系,组建专业运维团队,提供 7×24 小时技术支持,定期开展设备校准、系统升级与数据备份; 4 )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将基础研究形成的技术方案、算法模型、系统架构等进行总结提炼,申报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沿海港口智慧环保示范模式,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 。
本项目须进行二次深化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和设计单位审核 确认 。 招标人将随招标文件提供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无 疑异 ,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若存在疑问请书面提出,招标人将以澄清函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函将发放所有投标人。
2.3 工期要求 (1)总工期200日历天。 (2)节点工期:①2026年5月完成二次深化设计评审工作;
②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及软件开发工作;
③2026年11月15日交工。 (3)收到中标通知书 7 日内完成施工准备,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4)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监理工 程师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5)各个施工区施工顺序根据现场情况由业主确定,承包单位须服从业主统一调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通信工程或 电子系统工程或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 5 已建工程表”中的 交 / 竣工验收 ,下同 。
3.3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 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有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本省信用评级结果确定。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以下原则确定:①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②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参照注册地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94.5分)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不高于90分)确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下的,按照其信用等级确定;
③其他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信用分为85分)。
3.4 项目经理要 求:1 、拟投入
本项目的 项目经理 应 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资质等级,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
2 、拟投入
本项目的 项目经理 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 、 2021年1月1日至今拟投入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通信工程或 电子系统工程或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 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注: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 竣工时间 ,下同 。
3.5 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员配置满足规范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或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且处于 有效期内;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
本项目须投入不少于 1名专职安全员)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 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开发区五羊路西首
联系人:康先生
电 话:0518-82389285 招标代理: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 255号鑫源大厦 邮编:222042
联系人:邱鹏贺 E-mail:2554780525 @ qq .com 二 ○二六年 四 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8、其他
8.1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三)款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 仅限“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2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如资质、业绩,以及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4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8.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1)招标文件预约开始时间为:2026年 4 月 3 日 1 8 时 00分;招标文件预约截止时间为:2026年 4 月 1 3 日 1 8 时 00分; (2)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4 月 2 4 日 09时00分;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4 月 2 4 日 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