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首页
2026-03-20

济宁医学院2026年印刷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山东
地区
山东
类型
更正公告
当前状态
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20
截止时间
见详情
开标/开启时间
2026-03-31 09:30
项目编号
SDGP370000000202602001006
采购单位
济宁医学院

正文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1006

项目名称:济宁医学院2026年印刷服务项目

采购人:济宁医学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2 万元

最高限价:23.2 万元

采购需求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服务要求 单位
:万元) A 2026 年 印刷服务项目 A 1 详见磋商文件 9.5 B 2026 年 印刷服务项目 B 1 详见磋商文件 13.7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2)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 各包组兼投不兼 中,一个供应商可以任意选定包组进行 报价 ,但只允许 成交 1 个 包。已被推荐为前一包组第一 成交 候选人的, 仍参与 所有包组的评审工作,但不再被推荐为后续包组的 成交 候选人。 评审 顺序:A包→B包。

三、 获取磋商 文件:

1.时间:2026年 3 月 20 日至 2026年 3月28 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下载。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网注册 成功并在系统内投标备案。 未按上述要求投标备案及未投标备案但已 获取磋商 文件的,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备案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 3 月 31 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地 点:济宁医学院太白湖校区图文 信息楼 1楼T116会议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 3 月 31 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济宁医学院太白湖校区图文 信息楼 1楼T11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宁医学院

地 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荷花路133号

联系方式:0537-3616133(济宁医学院)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容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宁市高新区红星 东路京投 SOHO12楼

联系方式:15589786299 0537-7977997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姬 登峰 曹书凯

联系方式:15589786299 0537-7977997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济宁医学院2026年印刷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1006 2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 济宁医学院2026年印刷服务项目 ,共分为两个包,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 部分项目说明 。 3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济宁医学院

联系人:白 老师

电话:0537-3616133 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名称:山东容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济宁市高新区红星 东路京投 SOHO12楼

联系人:姬 登峰 曹书凯

联系电话:15589786299 0537-7977997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6 资金 财政 资金 7 ★ 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A包:9.5万元;B包:13.7万元。 供应商的报价(含第一次报价)不得超过 单价及总价 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下现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 作出 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8 ★ 付款方式 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审核后的结果为准。 9 ★ 报价方式 明细总价。 10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 各包成交 供应商 须分别 向采购人交纳5000.00元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无违约现象,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退还。 户名:济宁医学院 开户银行:建行济宁西城支行 账户:37001684008050001170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0537-3616113 11 ★ 项目地点 印刷完毕后送至采购人各个校区(到房间)。 12 ★服务期 1年 13 ★交付时间 接采购人通知后2日内达到验收条件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14 ★质保期 1年 15 ★质量标准 合格 16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 17 供应商 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8 ★ 资格审查及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携带的证件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下列资格审查所需证件 单独密封包装 ,在 递交磋商 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否则不予接受。 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证件的,磋商小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还应将需要磋商小组验证的相关业绩信誉证件原件 等 与资格证件放在同一档案袋中密封包装,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或“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供应 商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距报价之日起近半年任意阶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证明材料是指报价截止前近六个月内任意阶段由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或税款缴纳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任意一种均可,个人所得税除外)及截止前近六个月内任意阶段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网上 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3、202 4 年度或202 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提供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6、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19 参加磋商会议 时供应 商需要携带的证件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磋商会议。

2、供应 商法定 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的,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针对

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不必密封)。 未按规定提交证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1)身份证原件 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应随身携带(请勿密封),在开标时提交给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2)如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有相关要求,授权委托书还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装订到响应文件一份。 20 响应文件 的密封要求密封套应标 注项目 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密封套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参与多个包组,各包组文件应分别执行上述要求。

2、未按照上述要求密封及在密封套标注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1 纸质响应文件 装订要求

1、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2、响应文件每册均须采用胶装方式在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

3、如参与多个包组,各包组文件应分别执行上述要求。 22 检查响应文件的 密封情况 由监督人/见证律师/供应商授权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23 是否公开唱价 否 24 供应商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 分之十 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5 磋商 有效期 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 日历天 26 盖章和签字要求须 符合磋商 文件要求,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27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 三 份,电子版 响应文件 (U 盘, W ord 版及签字盖章齐全的 PDF版 各一份) 一份。正本、副本、电子版 响应文件 分别单独密封。 28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 3 月 31 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9 磋商会议 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 3 月 31 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医学院太白湖校区图文 信息楼 1楼T116会议室 30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

本项目 各包组兼投不兼 中,一个供应商可以任意选定包组进行 报价 ,但只允许 成交 1 个 包。已被推荐为前一包组第一 成交 候选人的, 仍参与 所有包组的评审工作,但不再被推荐为后续包组的 成交 候选人。 评审 顺序:A包→B包。 ) 31 磋商保证金 根据 鲁财采 【2019】40号规定,

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 收取磋商 保证金。 32 成交/中标服务费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发改价格 【2015】299 号文件 , 由成交 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A包 1140 元整;B包 1644 元整。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中标服务费。 33 公证费/律师见证费

本项目公证费/律师见证费为500元/包整; 由成交 供应商向见证机构交纳。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见证机构交纳公证费/律师见证费。 34 知识产权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方案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编制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35 进口产品

1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3、其他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 36 是否 授权磋商 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磋商小组推荐 3 名成交 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磋商小组推荐 3 名成交 候选供应商,并按照采购人授权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37 注意事项

1、根据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规定,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信用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无不良 信用信息记录(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

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违反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行为都将导致报价无效,且由财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进行处罚。

3、根据财库〔2015〕135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将对成交供应商的首次清单报价进行公示,请供应商务必认真填写,如因填写有误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引起的质疑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最新《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具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之内。或提供节能产品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 机,针式 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8 在任何磋商环节中,需竞争性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9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无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间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40

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41 供应商应派熟知

本项目的人员 出席磋商 会议,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会要求供应商代表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

二、说明

1.采购人:济宁医学院

2.合格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三、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组成

4.1本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部分 项目说明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 评审方法4.2磋商文件的澄清

4.2.1供应商 获取磋商 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 如有疑问应在 获得磋商 文件法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4.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响应文件的编写

5.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5.1供应商和采购人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

5.2除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响应文件组成

一、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首次报价一览表

四、首次报价明细表

五、资格审查材料

六、技术部分

七、商务部分

八、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7.响应文件装订7.1响应 文件正本 一 份,副本 三 份, 电子版 一 份 , 响应 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响应 文件 应当 胶装,编制页码,不得脱页、断页等。

8.响应文件编写方式

8.1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 服务期 、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 作出 响应。

8.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A4幅面材料书写或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 行间插字或 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8. 3 磋商报价 本次磋商报价为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和第二次报价,且每次报价只允许提供一个方案,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 作出 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3) 报价包含为完成

本项目所需的一切人工、材料及设施、服务、运输、安装、验收与售后服务、税金、利润、见证费和采购代理费等完成

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并考虑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除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因素。 (4) 供应商须提报分项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报价一览表中报价与响应文件正本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报价函中报价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 (5) 如果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6)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有优惠的,请将优惠一并折入产品报价,

本项目不接收报价以外的价格优惠、赠与。 (7)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 4 报价

8. 4 .1供应商必须依据采购人提供的清单及其他资料,结合企业自身综合实力和

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自主报价。本次报价共二次报价,以最终报价作为成交价格。

8.4 . 2 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期内不因市场变化及政策性上调等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

9.响应文件签署

9.1供应商代表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并在响应文件封面及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盖章部位加盖本单位公章。

9.2供应商代表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响应文件及未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评审。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磋商保证金:无

11.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11.1供应商应准备 五 份响应文件,正本 一 份、副本 三 份,电子版 一 份,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副本”或“电子版”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1.2供应商宜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封面格式见附件):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

2)正本或副本;

3)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 11.3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于 2026年 3 月 31 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之前不准启封”字样(报价截止时间)。

12.报价有效期 ★ 12.1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 12.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五、响应文件递交

13.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13.1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3.2.1起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2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报价截止 的,则按采购人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3.2.3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未办理 获取磋商 文件相关手续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13.2.4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3.

3.响应文件签收

13.3.1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响应文件签收证明。

13.3.2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不予接受。

13.3.3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13.

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3. 4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3. 4 .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1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的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3. 4 .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六、磋商

14.磋商程序 14.1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 举行磋商会议 。 磋商会议 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监督人员、采购人、供应商参加。 未参加磋商会议的 供应商 ,视同为 默认磋商 会议结果。 14.2 由供应商或见证律师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确认检查结果。

14. 3 进入评审阶段。

15.磋商 磋商按 下列程序进行:(1)组建磋商小组; (2)磋商准备工作。磋商小组成员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 (3)磋商原则、磋商方法及成交原则; (4)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 (5)磋商小组解散。 15.1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15.1.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 少于磋商 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5.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报价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磋商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15.1.3评审专家成员严禁参加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因事先

匹配模板

暂无高相关模板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