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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沈阳市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自然资源监测招标公告

更正公告 辽宁 沈阳市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类型
更正公告
当前状态
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23
截止时间
见详情
开标/开启时间
2026-04-16 09:30
项目编号
JH26-210100-02374
招标人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正文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0-02374

项目名称:沈阳市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自然资源监测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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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沈阳市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自然资源监测

二、

预算金额:共计90万元

三、

项目概况

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厅要求,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市2026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更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保持国土调查数据现势性,支撑自然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平稳运行,不断夯实“以图管地”工作基础,为国土资源“批、供、用、补、查”日常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工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为确保沈阳市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自然资源监测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沈阳市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自然资源监测,要求承接单位完成如下工作内容:(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1、准备工作。 完成技术方案编制、培训和数据资料收集。

2、外业调查数据核实,图斑约2000个。

3、国土调查云平台地类和变更信息核实,图斑约10000个。 (1)国土调查云平台核实,主要核实国土云平台上填报内容,举证拍照照片拍摄点、角度、覆盖度和近远景照片规范性核实; (2)变更信息核实,变更后地类、范围、标注和外业描述规范性核实; (3)变更图层核实,变更图层合理性、属性完整性、拓扑错误等信息核实。

4、管理数据处理面积量算与汇总工作。 (1)图斑与属性数据输入与处理。 (2)地类面积量算。 (3)权属单位汇总。

5、现状数据库质量检查。 完成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和皇姑区市内4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和于洪区近郊5区,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和法库县远郊4县(市)区,共计13个县(市)区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更新包数据库质量检查工作。

6、现状调查数据复核。 工作主要针对省级和国家级核查反馈问题图斑,包括外业复核图斑约400个和内业复核图斑约500个。

7、重点业务专项数据分析(图斑约20000个)。 耕地、林地、湿地、新增建设用地流入流出图斑及业务工作地类面积核实等数据分析图斑约。

8、日常变更工作及成果分析报告编制。

(二)数学基准

1.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投影:高斯克吕格3°投影,中央子带午线123°

(三)主要技术依据

1.《土地调查条例》

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3.《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 十: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有测绘专业乙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以上测绘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2.付款条件:项目成果通过专家验收或经局业务会议审定,并汇交入库。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测绘专业乙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3日22时00分至2026年03月3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如投标人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现场,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02423213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57 邮箱地址:2210431516@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博、张冬妮

电 话:0243191838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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